央广网北京3月23日消息(记者卢海宁)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《交易实况》报道,司法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、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在门户网站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(草案)》(以下简称草案)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草案共11章95条,主要规定了九方面内容,包括明确金融工作方向性总体性要求,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,规范金融机构行为活动,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性,优化金融市场体系功能,全面加强金融监管,健全金融风险处置机制,统筹金融高质量发展和安全,强化法律责任。
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叶凝遥表示,这部草案是我国金融领域的基础性、统领性法律。
叶凝遥说:“草案不是对某个金融子行业的零散修补,而是在更高层面上尝试搭建我国金融领域的基础性、统领性、综合性法律框架。在金融活动交叉加深、风险传导加快的背景下,市场亟须一部能统筹协调、明确监管原则与逻辑的金融基本法。”
金董汇首席经济学家邢星认为,这一法律框架将对市场各方产生深远影响。
邢星:“对金融机构,实施全周期监管,压实合规责任,大幅提升违法成本;对投资者,强化权益保护,明确赔偿机制,降低维权成本;对市场,引导资金脱虚向实,稳定预期,推动价值投资,重塑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场生态。”
草案提出,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金融市场实施宏观调控和管理,监测金融市场运行情况,可以视情形采取逆周期、跨周期调节等措施,促进金融市场稳健发展。
叶凝遥说:“这一规定将宏观审慎监管与金融稳定维护上升到法治层面。逆周期侧重应对短期波动,在市场明显下行、流动性偏紧、风险情绪上升时,及时采取措施稳定预期、缓解冲击;跨周期则强调从中长期出发,兼顾不同阶段的政策衔接,避免政策忽紧忽松带来的不稳定性。”
草案还提出,国家加强金融市场风险监测,建立健全金融市场风险快速反应机制,稳妥应对市场异常波动、市场恐慌、流动性枯竭等重大风险。邢星认为,这一机制为金融风险全链条防控提供了清晰指引。
邢星说:“要构建监测、决策、执行、评估的闭环体系,同时完善监测、预警、处置、复盘全链条,搭建智能化跨部门实时监测平台,运用大数据、AI技术整合数据,扫描市场交易、资金流动及投资者情绪等指标,设置分级预警阈值,实现风险早识别、早预警。”
叶凝遥建议进一步细化草案规则,完善投资者保护与风险处置程序规范。
叶凝遥说:“进一步突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框架,强化适当性管理、信息披露、风险揭示、销售行为规范及违法责任追究的衔接。完善风险快速反应机制的程序规则,明确启动主体、启动依据、处置措施、持续时间及事后评估正规股票配资推荐,在后续条文和配套制度中进一步细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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